一、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,團結、教育、服務、引導青年學生健康成才。
二、負責團的組織建設。負責團校的管理;負責團員證、團員檔案的管理和團費的收繳、管理及使用;負責對違反團紀的團員進行教育和處分;負責發展團員和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等工作。
三、負責團的思想建設。認真組織和指導各班級團組織開展團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,充分發揮團員在青年中的模范帶頭作用。
四、協助學校搞好校園文化建設,組織開展學生的第二課堂活動,舉辦文藝活動及體育活動等各項校園文化活動,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;
協助學校舉辦各種大型文體活動
五、做好校學生會和各種學生社團的指導、監督與管理工作,加強學生骨干隊伍建設。
六、完成校黨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。
副書記:陳康
辦公電話:0556-5522315